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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牙冠价格联动相关信息的公示

各相关企业: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和工作流程要求,现就牙冠价格联动申报情况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2023421-25日。

二、公示内容说明

(一)附表2中不符合联动要求的主要原因包括:产品信息审核不通过比如产品包装单位填写有误、产品材质不属于氧化锆、材质未标明氧化锆等情况;

(二)附表3中为国家医保医用耗材编码前15位为C07060114405001,已挂网但未在本次申报期内申报联动的产品。企业可在公示期内继续按规定申报,公示期内仍未申报的将暂停挂网。

三、申投诉

(一)价格申诉。附表2中的企业可按照《关于做好口腔牙冠挂网价格联动工作的通知》(鄂药采联办〔20238)的要求,在公示期内重新申报;确为产品信息审核有误的,可通过“网上办事大厅”-“申投诉”进行申诉;

(二)申投诉。除价格申诉以外的其他类型申投诉,企业可通过“网上办事大厅”-“申投诉”进行网上申投诉,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完整、真实,上传附件内容清晰。


附件:1.牙冠符合联动要求的产品公示表

                     2.牙冠不符合联动要求的产品公示表

                     3.牙冠拟禁用产品公示表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政府采购中心)

药品器械采购处

2023年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