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关于开展医用耗材带量采购非中选产品申报维护工作的温馨提示》要求,现将近期申报的带量采购非中选产品和价格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9日-13日,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将在挂网目录中标注为“非中选产品”供医疗机构采购使用。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通过“网上办事大厅”-“申投诉”提出质疑和申投诉,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完整、真实,上传附件内容清晰。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政府采购中心)
药械采购处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