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医用耗材企业:
根据省药械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执行国家组织人工晶体类及运动医学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鄂药采联办〔2024〕12号)中第一部分第二项:“中选产品供应清单之外类别相同、功能相近的非中选产品,已在省采购平台挂网的,未在本次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执行之日前按挂网限价申请调整的,在省采购平台暂停挂网”的要求,经梳理集中申报期间价格申报情况,现予以公示。
一、非中选产品目录
在限价范围内申报联动价格的产品拟纳入非中选产品目录。
二、暂停挂网产品目录
省际联盟人工晶体中选产品已挂网,但未进行非中选产品价格联动的拟纳入暂停挂网目录。
公示时间:2024年7月10日-7月12日。
公示期内,企业对公示信息有异议的,可通过采购平台“网上办事大厅-申投诉”模块进行提交申投诉,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暂停挂网目录的产品,企业可在公示期间登陆“基础库”-“带量非中选数据联动”模块中申报价格,经复核,对于符合要求的产品予以价格调整和恢复挂网。申(投)诉人可同时向省医保局价采处提交相关申(投)诉材料。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政府采购中心)
药械采购处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