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定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第五条;《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落实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第一、三、四、七条;《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采购和供应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第一、二条。
二、适用对象
湖北省药品集中采购系统相关用户
三、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
四、办理机构
省交易(采购)中心药械采购处
五、办理时限
网上办事大厅业务15个工作日内办结;邮箱咨询5个工作日内回复。
六、办事指南
(一)发布药品采购相关公告
通过湖北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
台)http://www.hbyxjzcg.cn/发布药品采购相关公告。公告应载明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相关注册材料要求、采购目录、工作机构、地址、时间节点、联系方式等。各用户可及时在平台查看并下载相关附件。
(二)企业注册
未在我省平台注册账号的药品经营企业可通过网上办
事大厅注册,登录网上办事大厅后上传企业资质信息和配送区域信息(系统内有资料模板),工作人员对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予以公示后发放账号。办事大厅操作手册在平台网站-互动服务-操作帮助下载。(注:新的药品生产(投标)企业请向省医保局申报企业账号和办理药品准入事宜。网址:http://www.hbyxjzcg.cn/)
(三)药品挂网流程
药品生产(投标)企业在“湖北省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服务管理网”完成药品准入工作后,平台将新准入药品导入采购系统挂网目录,药品挂网完成。有新准入药品挂网的生产(投标)企业应及时通过邮箱联系我中心领取采购系统账号及密码。
(四)办理企业信息、药品信息变更
企业可登录平台网上办事大厅申请办理(网上办事大厅有相应模板), 变更事项包括企业名称变更、证照更新、药品通用名变更、药品批件转移、总代变更、用户密码重置等。通过办事大厅可查询具体办理事项进度与结果。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将进行信息公示并在交易系统变更。初次操作的可在网站操作帮助下载办事大厅操作手册学习。(涉及药品准入、撤网及价格调整的事项请咨询省医保局办理)
(五)账号密码遗失重新申领
各类用户如忘记密码,需向网上办事大厅或邮箱提交密码遗失重新申领函,模板可在平台网站-互动服务-操作帮助下载。用户名遗忘可在平台网站-交易信息查询。办理账户CA业务请咨询18971589338。
七 、联系方式
网上业务咨询(药品邮箱):hbsypcg@163.com 。电话咨询:027-86620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