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湖北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阳光挂网产品价格申报及目录更新的通知
各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完善我省医用耗材数据库和价格库。经研究,决定面向生产(经营)企业开展医用耗材挂网产品的价格申报和目录更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产品范围
在“湖北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系统已挂网的医用耗材。
二、价格申报
(一)申报范围:针对产品已挂网且无采购参考价或现有采购参考价高于全国最低中标(挂网)价的,需要完成价格申报工作,具体价格对应到产品的最小销售单元code。
(二)价格来源:正在执行的全国省级(含湖北)中标(挂网)所有价格中的最低价,含已公布中标结果待执行产品(截止2019年7月9日(含)前)。
(三)申报方式:企业按照诚实守信原则,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采购平台基础数据库“组件价格管理”模块进行在线申报,如实填报全国最低价和价格来源省份, 并上传企业承诺函(详见附件),在填报截止时间前企业可修改已填报的价格信息。
三、更新产品目录
(一)更新范围:系统已挂网的所有产品包括前期已更新分类名称的产品均需完成本次更新产品目录工作。
(二)更新方式:企业遵循产品实际特点,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采购平台基础数据库“产品信息管理”-“组件管理”模块,参照“耗材目录查看”进行在线更新,并及时关注产品目录的审核状态。
四、时间安排
价格申报和更新目录的时间均为2019年7月10日至7月28日。所有工作均网上完成,无须递交纸质材料。
五、 工作要求
(一)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必须如实填报价格,价格申报期间企业均可在系统内“价格公示”栏查看、核查所有申报企业的价格信息。同时按照工作流程,相关产品价格经企业确认后将在采购平台对外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时间另行通知。对隐瞒不报、虚报谎报的投诉一经核实,直接暂停该企业所有产品在采购平台的挂网资格,并列入不良记录!
(二)基础数据库和价格库建设为我省医用耗材集中挂网阳光采购和日常交易的基础,各企业应高度重视,积极参与维护与更新,按照系统要求进行产品相关信息的维护与更新,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价格申报和目录更新工作的产品,不得参与湖北省公立医院医用耗材集中挂网阳光采购。
附件:企业承诺函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