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关于做好全省医用耗材采购交易平台整合工作的通知》(鄂医保〔2020〕发52号)和《省医保局关于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阳光挂网有关工作的复函》工作要求,湖北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平台前期对医用耗材生产企业申报的价格进行了公示,并对公示后无申投诉的产品按照要求做了筛查。现将第一批确认了省级挂网价格的产品数据作为企业自主报价挂网,供医疗机构议价参考使用。通知发布之日起,市州医用耗材临时交易目录专区关闭,企业未对省级目录匹配的产品数据归入“其它”采购区域,视同“省级挂网目录”供医疗机构选择使用。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