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新冠病毒抗原检测应用方案(试行)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21号)精神,经研究并商相关部门同意,决定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试剂阳光挂网产品申报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产品范围
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试剂。
二、申报对象
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以下简称“《注册证》”)的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生产企业。
三、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通过湖北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平台(www.hbyxjzcg.cn,以下简称“省平台”)网上申报。
已有“省平台”账号的,可登陆平台通过“药械企业诚信库及考评系统”、“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系统”-“基础数据库”维护企业和产品的申报信息。
无“省平台”账号的,可通过“省平台”中的“网上服务大厅”申领本企业的注册账号后申报信息(详见附件1)。
四、申报内容
(一)企业信息申报:登陆平台“药械企业诚信库及考评系统” -“信息申报”维护企业的申报信息。
(二) 产品信息申报:登录平台“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系统”-“基础数据库”维护产品的申报信息,包括注册证、规格、型号等信息。一个注册证有多个规格型号的,拆分后分别申报(详见附件2)。
(三)价格申报:登录平台“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系统”- “组件价格管理”进行价格申报,填写其他省(市、区)级平台挂网价的全国最低价和价格来源;无其他省(市、区)级平台挂网价的,可填报本企业目前的市场销售最低价,并承诺该价格为全国最低。(详见附件3,4)
产品价格为包装单位对应的价格。例:包装单位为12人份/盒,价格为一盒12人份的总价格,而不是1人份的价格。
五、申报时间安排
2022年3月15日—2022年3月20日 。
六、工作要求
(一)挂网价实行动态调整,我省平台已挂网的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在全国其他省份出现新的全国最低价时,挂网企业应及时向“省平台”申报调整挂网价格。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其他相关机构应通过“省平台”采购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在省级集中招标工作实施前,采购单位可在不超过“省平台”挂网价的原则下与挂网企业自行议价采购。
(三)申报企业必须如实填报申报价格,申报价格作保密处理,不予对外公布。对隐瞒不报、虚报谎报的投诉一经核实,将撤销挂网、暂停本企业所有产品的挂网,并依据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普提金商务中心A座11楼(湖北省武汉市武昌中北路252号)
联系电话:027-86620848
电子邮箱:hbhccg2021@126.com
服务时间: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附件 1.耗材基础库生产企业操作手册(最新)
2.企业报价承诺函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