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医疗机构,耗材生产(经营)企业:
按照我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程序,现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试剂阳光挂网产品申报结果(第二批)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自2022年3月24日起,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在省级药械集中采购服务平台按不高于挂网价格执行网上采购。在确认配送关系后,进入“新冠检测试剂采购专区”进行下单采购,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2.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实行常态化产品申报,新上市产品按照《关于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试剂阳光挂网产品申报的通知》要求自行申报。后续本省有新的规定按照新的规定执行。
查询链接:
http://www.hbyxjzcg.cn/public_shownew.aspx?type=CA4FD0336C81A37A&tbname=F0504F6A48C42E83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
药品器械采购处
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