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湖北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平台!

当前位置:首页 >信息发布

关于做好省际联盟组织超声刀头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相关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湖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执行省际联盟组织超声刀头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鄂医保发〔202217号)要求,现就做好省际联盟组织超声刀头集中带量采购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一)全省公立医疗机构、驻鄂军队医疗机构、自愿参与省际联盟组织超声刀头集中带量采购的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

(二)省际联盟组织超声刀头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的生产企业(见附件1)。

(三)自愿参与省际联盟组织超声刀头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的配送,并在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平台-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系统(以下简称:“省平台”)已挂网的医用耗材配送企业。

二、工作步骤

(一)中选产品增补

省际联盟组织超声刀头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在“省平台”未挂网的,中选企业登陆“省平台-基础库”,完成中选产品的增补工作。

(二)勾选配送关系

中选生产企业登陆“省平台-交易库”,按中选品种自主选择配送能力强、服务好、信誉度高的配送企业或自行配送;医疗机构按中选品种从中选生产企业勾选的配送企业中选择为本机构配送中选产品的配送企业。

(三)网上签订购销合同

医疗机构勾选配送企业后,“省平台”自动生成三方购销合同模板,由医疗机构对合同模板进行编辑,填写约定采购量、协议有效期限等内容,合同编辑保存并确认后,经中选生产企业及其指定的配送企业依次对合同进行线上确认即完成购销合同的签订(见附件2)

(四)上传购销合同

完成“省平台”网上签订购销合同后,由生产企业或其指定的配送企业将经三方签字、盖章的纸质合同(PDF格式)上传至“省平台”(见附件3)

三、时间安排

“省平台”开放中选产品增补时间为2022331日至48日,勾选配送关系和签订购销合同时间为2022412日至428日。各相关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上述工作,确保本次超声刀头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自202251日起正式执行,采购周期为一年。  

四、工作要求

(一)中选产品要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贯彻执行15项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的通知》(医保办发〔202051号)相关要求,将中选产品的医用耗材医保编码在系统中进行维护。

(二)生产企业作为产品质量及供应保障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中选产品生产、供应、配送、使用全链条的监管。配送关系一旦确认,原则上不得随意变更,确因配送企业履约和服务能力或合同约定的不可抗拒等原因,经医疗机构同意后方可解除。

(三)医疗机构应严格落实采购主体责任,医疗机构应根据临床用药需求优先使用中选药品,并按照签订的购销合同完成约定采购量。医疗机构采购中选产品必须通过“省平台”网上交易,严禁线下采购。

 

附件1:超声刀头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及其供应产品清单

   2.带量采购合同网上签订操作手册

   3.超声刀头中选产品购销协议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

                     药品器械采购处

                      202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