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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新冠感染相关药品网上交易工作的通知

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各医疗机构: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为加强新冠感染相关药品的保供,全力支持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交易工作,现就畅通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省集采平台”)药品网上交易通道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确保应急挂网药品及时挂网交易

对实行先挂网后审核的相关药品,第一时间将挂网结果导入“省集采平台”,方便医疗机构第一时间采购,发挥线上采购主渠道作用。

目前,“省集采平台”已按相关文件导入第一批应急挂网药品。相关企业可通过“省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管理服务网”线上申请挂网。

二、简化相关药品网上交易流程

对实行先挂网后审核的相关药品,生产企业可按县级区域勾选多家配送企业,提交后即完成该区域内配送关系的建立流程,区域内医疗机构即可发起网上交易流程。对不能及时完成网上交易流程的,“省集采平台”开通补单流程。

三、鼓励基层医疗机构加快货款集中结算

对基层医疗机构涉及实行先挂网后审核相关药品的采购订单,将原“确认时间超过20天的入库单纳入结算平台”的时间缩短为“每日零时将确认入库的入库单纳入结算平台”,鼓励通过“省集采平台”集中结算的地区和基层医疗机构,及时向省级结算账户缴存相关货款,缩短与医药企业的结算时间,及时结算。

四、加强网上交易情况的监测

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积极做好稳市场、保供应工作;医疗机构畅通相关药品的供应保障渠道,对采购供应异常、价格异常等情况及时上报。“省集采平台”将加强对相关药品网上交易情况的监测,并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2年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