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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签订三方协议工作的通知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相关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关于做好我省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耗材集中带量中选产品三方协议签订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要求,现就开展首批湖北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签订三方协议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一)全省县级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驻鄂部队医疗机构和自愿参与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的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

(二)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的生产企业(见附件2)。

(三)自愿参与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的配送,并在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已挂网的医用耗材配送企业。    

二、操作流程

(一)中选产品信息维护

中选企业登录“省平台”,进入“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系统-基础库系统”,按产品申报情况分别维护。(详细操作流程见附件3

1.已申报过产品信息

登陆平台后,进入“基础库-带量中选数据比对-脊柱中选数据比对”菜单,对挂网产品与中选产品部件匹配一致的产品进行确认。

2.未申报过产品信息

未申报过的产品,按照《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开展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的通知》(鄂公采药发[2022]4号)规定进行企业、产品信息申报,完成申报后按“已申报过产品信息”的操作方式进行挂网产品与中选产品部件匹配一致的产品确认步骤。

中选产品信息维护时间为:2023117日至131日。

(二)网上维护配送关系

中选生产企业登陆“省平台”,进入“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系统-交易系统”,以市州为单位自主选择配送企业或自行配送;医疗机构选择配送企业时,按照一个中选企业对应1家配送企业的办法进行勾选,一旦确认原则上不得更改。

维护配送关系时间为:2023117日至210日。

(三)网上签订三方协议

医疗机构勾选配送企业后,“省平台”自动生成三方协议合同模板(详见合同范本附件4),由医疗机构对合同模板进行编辑,填写采购量、协议有效期限等内容,合同编辑保存并确认后,经中选生产企业及其指定的配送企业依次对合同进行线上确认即完成购销合同的签订(详见操作手册附件5)

网签协议时间为:202326日至224日。

(四)上传三方协议

完成“省平台”网上签订三方协议后,由生产企业或其指定的配送企业将经三方签字、盖章的纸质合同(PDF格式)上传至“省平台”。

上传协议时间为:202326日至224日。

三、工作要求

(一)生产企业作为产品质量及供应保障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中选产品生产、供应、配送、使用全链条的监管。配送关系一旦确认,原则上不得随意变更,确因配送企业履约和服务能力或合同约定的不可抗拒等原因,经医疗机构同意后方可解除。

(二)医疗机构、生产企业及其指定的配送企业在平等、自愿、诚信的基础续签购销协议并严格、诚信履约。中选产品必须通过“省平台”网上交易,严禁线下采购或线下采购非中选产品。


附件:1.关于做好我省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耗材集中带量中选产品三方协议签订工作的通知

          2.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采购目录

          3.脊柱类耗材集采中选数据比对操作手册

          4.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耗材中选产品购销三方协议

          5.带量采购合同网上签订操作手册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政府采购中心)药械采购处

2023年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