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机构,相关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
按照省医保局《关于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执行过程中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函》的要求,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相关单位按照省联采办相关类别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执行文件的要求,完成下述工作:
一、人工关节、冠脉导引导管冠脉导引导丝勾选配送关系、续签第二年三方协议;
二、前期未完成口腔种植体中选产品信息比对的中选企业,开展信息增补、勾选配送关系、签订三方协议;
三、相关医用胶片中选企业(企业名单见医保局函的附件),增补中选产品信息或建立三方配送关系或重新建立三方关系。
上述工作请于8月10日前完成,届时系统功能将关闭。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政府采购中心)
药械采购处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