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为做好我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执行工作,根据《关于湖北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的实施意见》(鄂医保发〔2022〕51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集中带量采购非中选产品申报及价格联动有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申报范围
已在湖北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平台挂网的,国家和省际联盟(包括湖北省)组织的集中带量采购执行文件规定范围内的尚未申报非中选产品的医用耗材。未挂网医用耗材需先完成阳光挂网申报后再进行非中选产品申报。
具体集中带量采购类别及其非中选产品医保编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及相关执行文件详见附件1(依据集中带量采购执行文件不定期实时更新)。
二、申报流程
(一)已挂网的非中选产品应先在“交易库-国家医保代码维护”模块维护医用耗材国家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
(二)然后在“基础库-带量采购非中选数据联动”模块选择对应的非中选产品类别及其产品编号,进行挂网产品比对和价格申报。
三、申报时间
从即日起,常态化开展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非中选产品及其价格申报,每月进行集中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的予以公布,并在挂网目录中标注为“非中选产品”供医疗机构采购使用。
四、申报要求
(一)属于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非中选产品申报范围内的挂网产品,应按照性能与价格相匹配的原则,在集中带量采购执行文件要求的限价范围内,以不高于全国省级采购平台最低价申报非中选产品价格。
(二)产品挂网价格实施价格联动动态管理。具备其他省级平台最低挂网价格的,相关企业须自主联动最新省级最低挂网价格。
(三)属于集中带量采购非中选产品范围内,但未维护非中选产品和价格的医用耗材,湖北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平台将不定期进行梳理,一经查实将依规处理。
附件:1.医用耗材带量采购非中选申报目录
2.附表
湖北省交易(采购)中心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