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机构、相关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
现转发《关于做好国家组织人工晶体类及运动医学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执行准备工作的通知》(鄂药采联办〔2024〕6号)(附件1),请相关单位登陆“湖北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平台”,按照文件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一、集采中选产品维护
“国家组织人工晶体类及运动医学类医用耗材带量采购中选产品供应清单”中的相关企业,结合中选产品信息是否已申报的实际情况,依次完成中选产品的申报、比对工作。(详见附件2操作手册)
完成时间:2024年5月20日前。
二、勾选配送关系和线上合同签订
(一)勾选配送关系。中选生产企业、配送企业、医疗机构勾选确认配送关系。其中医疗机构须在已选“同意”的范围内,按照一个中选企业对应1家配送企业的办法进行勾选配送关系。
(二)线上合同签订。医疗机构勾选配送企业后,“省平台”自动生成三方购销合同模板,经中选生产企业及其指定的配送企业依次完成线上合同签订工作。
完成时间:2024年5月21日-30日
三、注意事项
请各相关企业按照鄂药采联办〔2024〕6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的时间节点、限价规则和要求进行完成上述内容,未按规定完成的将依规处理。
附件:1.关于做好国家组织人工晶体类及运动医学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执行准备工作的通知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政府采购中心)
药械采购处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