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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湖北省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系统审核通过可配送企业的通知

关于公示湖北省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系统

审核通过可配送企业的通知

 

各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湖北省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方案》(鄂卫生计生发【201528号)的工作进度和日程安排,中心已对配送企业提交的企业资料按要求完成了审核,现将系统审核通过的可配送企业(包括配送企业和有配送资质的国内总代)在湖北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平台予以公示,请各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仔细核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2016422日~429日)向中心将书面申投诉材料递交至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52号菩提金商务大厦A11层药品采购处受理窗口(1011)。

 

 

查看公示内容请点击链接

http://www.hbyxjzcg.cn:803/show/gongshicompin.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