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非基本药物
挂网价格进行调整的通告
各药品生产(经营)、进口药品国内总代理企业:
为实现抑制虚高药价,使药品价格回归理性的目标,结合我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工作实际,现对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非基本药物挂网价格进行调整。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非基本药物挂网价格调整依据为参加本次药品集中采购的投标企业自主报价结果。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非基本药物挂网价格调整办法:参加本次药品集中采购的投标企业通过湖北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平台“药品分类采购系统”确认拟调整价格,接受、继续挂网交易,待新一轮药品分类采购结果执行,依规调整采购目录;不接受、暂停挂网交易,待新一轮药品分类采购结果执行,依规调整采购目录。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非基本药物挂网价格调整完毕后,同步调整基层医疗机构作为补充药品的非基本药物的挂网价格。
挂网企业登录采购平台确认价格时间:2016年8月8日至8月16日下午五点整,逾期不确认按照企业默认拟调整价格处理。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药品采购处
2016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