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招标采购药品“双信封”评审结果进行公示的通知
各药品生产(经营)、进口药品国内总代理企业:
根据《湖北省2016年度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方案》采购目录分类规定,通过初审结果公示、申投诉处理等工作程序后,经省药品集中采购部门联席会议同意,现将招标采购药品的“双信封”评审结果(含“基药高层次药品”)及其采集的价格数据等内容进行公示。
一、价格采集及计算说明
价格采集参照湖北省2013年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中标价、湖北省2014年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中标价及2012年以来全国其他省级集中采购中标价/挂网价制定限价或挂网价。价格采集范围不包括军区价格和广东省价格。
投标企业在外省废标的认定依据为投标企业提供的相关省级药品集中采购机构出具的正式文件,正式文件应有文号和公章,文件内容包括废标证明材料(或官网截图),或各省出具的本省采购平台2013年以来没有实际交易的证明文件。
招标采购药品同评审组或同竞价组只有2个及以下合格投标人的药品,属第一竞价组的,取投标产品2012年以来的全国最低价作为拟挂网价;属第二竞价组的,取投标产品2012年以来的全国最低价和竞价组限价的低价作为拟挂网价。
《工作方案》中“2012年以来全国其他省级集中采购中标价/挂网价”指各省采购平台药品实际交易价格或已经进行了价格公示的数据。各省价格数据中不同转换系数存在多个中标价/挂网价的,折算成最小制剂价格并取最低值制定限价。
二、公示时间
公示期:2017年1月9日至13日下午五点整。
三、申投诉
投标企业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各相关企业于2017年1月18日下午17:00时前,由生产企业被授权人持身份证原件(或其受托人带身份证原件持委托函)将填写好的申(投)诉材料(见附件)递交至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1层受理大厅,过期不予受理。
四、登录查看
请生产企业通过CA登录进入系统查看。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1月8日
附件1:申投诉模板
附件2:招标采购药品“双信封”评审入围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