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直接挂网药品带量采购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县卫生计生委(局),部省属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湖北省2016 年度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卫生计生通〔2015〕115 号)的规定,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直接挂网药品带量采购工作的通知》(鄂卫生计生办通〔2017〕37 号)的要求,现将直接挂网药品目录(第一批)导入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分类采购系统、供医疗机构落实直接挂网药品带量采购工作。
技术咨询电话:027-86629920 ,86629921
QQ互动答疑:生产经营企业群A号码:461239212;
生产经营企业群B号码: 285330563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3月24日
附件1:《关于进一步推进直接挂网药品带量采购工作的通知》(鄂卫生计生办通〔2017〕37 号)
附件2:直接挂网药品目录(第一批)
附件3:交易流程操作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