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20年8月4日冠脉扩张球囊、医用胶片、一次性精密输液器3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文件公告发布后,很多企业对采购文件有关条款产生了误解。为确保采购文件的一致性、严肃性,避免因误解导致误判影响企业申报的情况发生,现对采购文件的有关条款发布补充公告。
一、中选企业生产的非代表品采购目录内产品,以申报代表品的中选价格挂网。医疗机构按申报代表品的中选价格对其进行网上采购,不得二次议价。
二、关于“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签发日期”以该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的有效期限须涵盖至2020年8月4日(发布采购文件之日)的为有效件。
三、关于“医用胶片集中带量采购文件中湖北省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使用医用胶片及相关设备情况”,以采购文件发布之日之前的真实使用情况为准。
湖北省药械集中采购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