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年度湖北省新批准上市
第二类疫苗增补采购项目邀请书
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就“2017-2018年度湖北省新批准上市第二类疫苗增补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邀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感兴趣的我国境内的疫苗生产企业以及向我国出口疫苗的境外疫苗厂商指定的在我国境内的代理机构参加申报。
一、项目概况
(一)采 购 人:湖北省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二)采购组织单位: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采购经办单位: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四)项 目 名 称:2017-2018年度湖北省新批准上市第二类疫苗增补采购项目
(五)采购疫苗品种及服务:详见文件第三章
包号 |
疫苗名称 |
剂型 |
1 |
麻疹腮腺炎联合减毒活疫苗 |
各种规格、剂型和包装 |
2 |
腮腺炎减毒活疫苗 |
各种规格、剂型和包装 |
3 |
甲型肝炎灭活疫苗 |
各种规格、剂型和包装 |
4 |
森林脑炎灭活疫苗 |
各种规格、剂型和包装 |
5 |
人用狂犬病疫苗 |
各种规格、剂型和包装 |
6 |
口服轮状病毒活疫苗 |
各种规格、剂型和包装 |
7 |
人乳头瘤病毒疫苗 |
各种规格、剂型和包装 |
(六)有效期:本项目有效期至2018年10月31日。
二、申报单位资格要求
申报单位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未按要求递交的申报单位,其申报将被拒绝。
(一)申报单位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报单位必须是国内的疫苗生产企业以及向我国出口疫苗的境外疫苗厂商指定的在我国境内的代理机构;
(三)申报单位应具备疫苗生产/经营许可证、通过GMP/GSP资质认证;
(四)申报单位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五)申报单位具备《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规定的疫苗保存运输条件;
(六)申报单位生产或代理的产品市场上有供应(国家已批准生产并已报检的产品除外);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三、项目文件获取和账号下发
2018年5月29日起至2018年6月2日止,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申报单位需携带相关资格证明材料领取项目文件,材料包括:营业执照、GMP/GSP资质认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
项目文件领取地址: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生物制品管理办公室(武汉市洪山区卓刀泉北路6号)。
携带资料齐全并真实有效,核发“湖北省第二类疫苗采购系统”登录账号和密码(之前已注册生产企业不再核发)和《操作指南》。
四、企业申报文件递交
电子材料上传。2018年6月7日12时前(北京时间),按《操作指南》的要求,登录“湖北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平台-第二类疫苗采购系统”(网址:http://www.hbyxjzcg.cn/)上传申报文件各项内容。
(二)纸质材料递交。2018年6月7日12时前(北京时间),将申报文件的纸质版递交至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生物制品管理办公室(武汉市洪山区卓刀泉北路6号)。
五、资质审核时间
2018年6月8日,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会同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申报企业提供的企业和产品等资料进行资质审核。审核合格的单位和品种进入价格谈判。
六、价格谈判时间
2018年6月20日9时整(北京时间)开始价格谈判,价格谈判采取网上谈判方式,具体流程另行通知。
七、采购组织单位联系方式
单 位: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卓刀泉北路6号
联 系 人:朱先生
电 话:027-87641739
八、采购经办单位联系方式
单 位: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武汉武昌区中北路252号菩提金商务中心A座
联 系 人:陆先生
电 话:027-86629920
九、信息发布媒体
项目公告、通知、结果公告等相关信息均在 “湖北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hbyxjzcg.cn/)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