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指导中心《关于做好定点零售药店在省级医药集中采购平台采购相关工作的通知》(医保价采中心函〔2023〕6号),为进一步规范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药械平台)定点零售药店账号注册工作,现制发如下工作指引。
一、适用对象
自愿在省药械平台采购药品、无注册账号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
二、办理渠道
网上办理。省药械平台-服务大厅-网上办事大厅(网址:http://www.hbyxjzcg.cn:808/)
三、办理流程
(一)登录网上办事大厅系统;
(二)点击“申请账号”,按系统办事项流程提示准备好相关材料;
(三)登记办事资料,提交办事项,等待系统审核;
(四)经审核,对符合要求的发放省药械平台交易系统账号及密码;
(五)对已发放的账号进行定期集中公示。
四、材料清单
(一) 账号申请函;
(二)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和(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注:如需同时开通药品集中采购系统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系统账号,须同时提交药品经营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如经营一类医疗器械,请在许可证图片处重新提交营业执照并备注图片(经营一类医疗器械)。
五、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内办结
注:按照推进我省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惠民服务的有关要求,省药械平台开辟定点零售药店申请注册账号绿色通道,采取先审核发账号、后集中公示的方式加速办理。
六、相关要求
(一)申请人对提交的申请信息和材料的真实、准确和一致性承担主体责任;
(二)符合条件并获得注册账号的定点零售药店请及时登录药品集中采购系统维护机构信息,开展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并严格履行合约。相关操作手册请至省药械平台-下公众服务-操作帮助中下载查看。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