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机构、相关医用耗材生产企业、经营企业:
按照省药械集中采购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家组织冠脉支架接续采购和骨科脊柱类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第三个采购年度续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请相关单位于2025年3月20日前,通过“湖北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平台”(www.hbyxjzcg.cn),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第三年度协议采购量确定规则,及时完成第三个年度三方协议的续签工作。
附件:1.带量采购合同签订操作手册
2.《关于做好国家组织冠脉支架接续采购和骨科脊柱类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第三个采购年度续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政府采购中心)
药械采购处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