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机构、中选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
现转发《关于做好首批中成药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品种续签工作的通知》(鄂药采联办〔2023〕12号)。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中选企业、相关经营企业登录“湖北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平台”(www.hbyxjzcg.cn),维护续签中选药品配送关系,具体品种详见附件。
二、请各医疗机构、中选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登录“湖北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平台”,进入“省级联盟采购采购专区-中成药带量采购专区”签订三方协议。
三、各医疗机构续签品种的约定采购量按文件规定已导入系统,纳入续签范围的品种,自2023年4月30日起执行第二个采购协议期,协议期一年。
附件:1.关于做好首批中成药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品种续签工作的通知
药品器械采购处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