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省医保局来函要求,对因无挂网价格已取消阳光采购挂网资格的医用耗材,可按同企业同产品不高于全国其他省级集中采购平台的最低挂网价的要求,自主申报挂网价格,符合挂网条件的产品将集中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恢复其阳光采购挂网资格。现对近期相关企业申报的医用耗材价格目录进行公示。
公示期自2025年1月22日起至1月26日止。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相关企业可通过“网上办事大厅”-“申投诉”提出质疑和申投诉,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完整、真实,上传附件内容清晰。企业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不如实申报价格,一经核实,将按照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相关规定进行失信评级。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政府采购中心)
药械采购处
202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