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医疗机构:
根据湖北省药械集中采购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文件(鄂药采联办〔2025〕12 、13、14号,后附)要求,请各相关单位认真阅读文件关于申报增补信息要求,通过“湖北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平台”(www.hbyxjzcg.cn),于2025年7月25日24时前,完成中选产品、非中选产品(“不视为非中选产品”自行比对申报)相关信息的增补等工作。(相关操作方法请在门户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附件:
1.关于执行京津冀“3+N”联盟血液透析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
2.关于执行糖代谢等生化类检测试剂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3.关于执行外周血管介入类微导管、微导丝等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政府采购中心)
药品器械采购处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