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机构、相关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
现转发省药械集中采购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执行京津冀“3+N”联盟 河南等十二省 省际联盟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鄂药采联办〔2024〕10号)、《关于执行冠脉血管内超声诊断导管、输注泵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鄂药采联办〔2024〕11号)、《关于执行省际联盟硬脑(脊)膜补片类、 疝修补材料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鄂药采联办〔2024〕13号)(附件1、2、3),请相关单位登陆“湖北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平台”,按照文件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一、集采产品维护
(一)中选产品。“骨科创伤、超声诊断导管、输注泵、硬脑(脊)膜补片类、 疝修补材料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供应清单”中的相关企业,结合中选产品信息是否已申报的实际情况,依次完成中选产品的申报、比对工作。(详见附件4操作手册)
完成时间:2024年7月20日前。
(二)非中选产品。中选产品供应清单之外类别相同、功能相近的非中选产品相关企业,结合非产品信息是否已申报的实际情况,依次完成非中选产品的申报、价格联动工作。(详见附件5操作手册)
完成时间:2024年7月20日前。
二、勾选配送关系和线上合同签订
(一)勾选配送关系。中选生产企业、配送企业、医疗机构勾选确认配送关系。其中医疗机构须在已选“同意”的范围内,按照一个中选企业对应1家配送企业的办法进行勾选配送关系。
(二)线上合同签订。医疗机构勾选配送企业后,“省平台”自动生成三方购销合同模板,经中选生产企业及其指定的配送企业依次完成线上合同签订工作。
完成时间:2024年7月21日-31日。
三、注意事项
中选产品供应清单之外类别相同、功能相近的非中选产品在限价范围内完成价格联动工作,经公示无异议后纳入非中选产品目录管理。对于在规定时限内,未按要求完成价格联动的非中选产品,予以暂停挂网。
附件:1.关于执行京津冀 “3+N”联盟 河南等十二省省际联盟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
2.关于执行冠脉血管内超声诊断导管、输注泵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
3.关于执行省际联盟硬脑(脊)膜补片类、疝修补材料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
4.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比对操作手册5.集中带量采购非中选产品联动操作手册
6.集中带量采购合同网上签订操作手册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政府采购中心)
药械采购处
2024年7月17日